團聚主要分為兩類
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- 夫妻、同居伴侶和子女團聚 Spouse, Partner and Children
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- 父母、祖父母團聚 Parents and Grandparents
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
         
    
    
    
    
        
        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夫妻、同居伴侶和子女團聚基本特點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- 首先需要證明申請人之間(夫妻)關系的真實,在之前的類似申請中無欺詐行為
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- 可以在境外或境內申請,各有利弊。境外申請速度較快,境內申請可以同時拿工簽
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- 被擔保人在登陸後的永居身份不再受婚姻關系是否存續的影響
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- 申請獲批後,擔保人3年內、被擔保人5年內不可以再次擔保其他人
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父母、祖父母團聚基本特點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- 擔保人必須是居住在加拿大的公民或永久居民
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- 擔保人在申請前3年,包括移民審理過程中每一年的收入都達到最低生活標準的1.3倍
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- 審理期間(目前審理周期大約2年)擔保人依然要滿足收入要求
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- 收入可以合並計算,共同簽名的配偶必須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
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- 2019年起申請辦法由之前的抽簽制又改回網申搶名額,需要在再次開放前備齊材料及做好軟硬件準備